新疆经济报讯(记者郑卓通讯员肖忠)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为喀什、霍尔果斯两地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授予了14项行政审批权。 据了解,此次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类企业资质审批”“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增项、变更的许可”“二级结构师注册”等项目,授权方式采取将厅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及资质标准等列出清单移交两经济开发区;对已取得相应资质、资格的开发区企业及注册在开发区企业的执业人员信息制作电子档案后向其移交。 今后,凡在上述两开发区注册的企业,资质申报由开发区住建部门受理、审批。需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资质、资格,由两个开发区住建部门报自治区住建厅按程序统一向住建部报审。 为确保授权事项“下得去、接得住、用得好”,自治区住建厅将加强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搭建好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工作的顺利对接。 |